日期:2016-06-23 11:10
2016年6月1日,歐洲委員會第2015/628號規(guī)例生效,禁止產品的含鉛量超過一定限度。該項法例于2015年4月23日在歐盟《官方公報》刊登,并已納入《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規(guī)例》(簡稱REACH規(guī)例)。
新法例限制多種常用消費品的鉛及鉛化合物含量。根據該法例,兒童可以放入口中的物品或物品部件,若含鉛量超出最低限度(0.05%),則不得投放到歐盟市場。這項限制措施會給予貿易商寬限期,以售清存貨。雖然法例在一年多前公布,但不適用于2016年6月1日前首次投放到市場的物品。
受限制措施規(guī)管的物品包括供消費者使用并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