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09:53
的要求。 《UCP500》第23條a款規(guī)定, 銀行接受港至港的海運提單 “不論其命 名如何 ”, 是指信用證要求海運提單可以是 “ Marine Bill of Lading ”,或是“Ocean Bill of Lading”, 或是雖然沒有 “Marine” 、“Ocean”這類詞語,但確是為海運而簽發(fā)的提單(Bill of Lading)。 1.提單表面注明已由具名的承運人、船長或其代理人簽發(fā)(a款)。 有效的海運提單應(yīng)由哪些人簽署?《UCP500》在本條明確指出,應(yīng)由承運人、承運人的具名代理 (代表) ,或船長、船長的具名代理 (代表)簽署。提單簽發(fā)人的身份須證實,承運人或船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