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48
商業(yè)談判的主要內(nèi)容是價格、交貨期、付款方式及保證條件這四大項,而價格因素是談判中的焦點。談判中,報價是必不可少的中心環(huán)節(jié)。那么,究竟是哪一方應先報價?先報價好還是后報價好?還有沒有別的報價方法? 下面,我們詳細談一下這些問題。 依照慣例,發(fā)起談判者應該先報價,投標者與招標者之間應由投標者先報,賣方與買方之間應由賣方先報。先報價的好處是能先行影響、制約對方,把談判限定在一定的框架內(nèi),在此基礎上最終達成協(xié)議。比如:你報價一萬元,那么,對手很難奢望還價至一千元。南方一些地區(qū)的服裝商販,就大多采用先報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