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57
進行選擇,否則將破壞法律的公平與正義。這就需要從安全和公正兩方面確立“無單放貨”責任定位的價值取向。法律必須能夠為權利主體提供秩序和保護。提單持有人主張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都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只要不實施雙重請求,都允許持單人自由選擇?!盁o單放貨”符合數個責任構成要件,但責任后果不同,數個責任不能相互吸收,同時并存。提單持有人應根據不同種類責任在舉證責任、時效、責任構成要件、賠償范圍等諸因素上的不同規(guī)定,結合案件的主客觀條件來選擇對其有利的請求權?! ⌒枰貏e指出的是,當承運人與第三人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