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2:03
5,問題之五:未經(jīng)審判剝奪開證行和信用證項下匯票持票人的權利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法院未經(jīng)追加開證行和信用證項下匯票的持票人就撤銷了信用證項下開證行的付款義務。但是法院撤銷了信用證項下開證行的付款義務并不意味著法院在同時也撤銷了開證行已經(jīng)承兌并經(jīng)轉(zhuǎn)讓給第三人的匯票項下的付款義務。有的人理解為法院也同時撤銷了承兌匯票項下的付款義務,理由常常是該承兌匯票正是銀行在信用證項下的付款方式?! ? 本案中,法院顯然沒有考慮承兌匯票的付款最終性問題。法院也顯然沒有考慮該承兌匯票的持票人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