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3:58
加拿大的反傾銷措施 加拿大特別進口措施法規(guī)定了反傾銷起訴的處理和調查以及補救措施的實施和管理的法律框架。反傾銷的起訴和處理一般是在該國稅務署收到起訴文字材料后開始啟動。稅務署在收到起訴材料的21天內宣布此案是否屬于正當。如果稅務署認為受損害的材料證據不足而不實行反傾銷調查,那么,起訴者可以將此案上訴到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 1996年1月至1998年6月間,加拿大共實施了20起反傾銷調查,其中14起是有關鋼產品的起訴,19起初步被判為傾銷,傾銷的臨時保證金平均超過42%。最高的一次初步保證金是針對從巴西進口的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