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09
傾銷產(chǎn)品的進口征收反傾銷稅。我國商人和代理機構根據(jù)進口物品的關稅類別進行預報或咨詢,內(nèi)容應包括物品描述,如果有物品的說明書更好,必要時還應向海關提供樣品。預報表格應寄往海關的有關部門,若海關當局認為貨物價值申報不足,進口商有權選擇專家對貨物估價;如果所估價值比申報價值不高于5%,則按申報價征稅;如果估價比申報價高出5%,則按專家估價征稅;如果專家估價超過申報價的10%,則要處以50%的額外罰款。進口商如果對海關處罰不服,可直接向海關主管部門審訴。
進口許可
比利時和盧森堡同許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