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09
進口報關手續(xù)
進口到巴拿馬的商品在通過巴拿馬海關時必須由一家報關行辦理結關手續(xù),報關行必須是在巴拿馬海關辦理過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并獲批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或企業(yè)。代理行一般須準備下列票證:進口貨物的報關單;有關發(fā)票;裝箱單;進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結關程序是;報關行必須向海關提交一份包括全部進口貨物的報關單,并附上經過核實的領事發(fā)票和提單以及進口商已經繳納了巴拿馬所得稅的法律證明。領事發(fā)票是駐出口國的巴拿馬領事館簽發(fā)的一種特定格式的發(fā)票,一般包括托運人與收貨人的名稱與地址、裝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