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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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SOHO在碰到外貿公司按照報關金額收取代理費的時候,一定要這樣報關才能避免外貿公司有的時候多收取你的代理費。不花冤枉錢又讓外貿代理公司找不到借口才是正道。
總算寫完了,我個人得出幾個結論:
(1)代理費形式和買斷價格形式是殊途同歸,兩者可以換算。兩者必然是有一個對應關系
(2) 收代理費形式最公平的是按照增值稅發(fā)票的金額一定比率收取,因為增值稅發(fā)票只和工廠價格有關,你SOHO可以完全控制工廠的價格。你們認為呢?
(3) 代理費形式和買斷價格形式不存在誰合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