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5
始單據。
(十一)換船
提供:有關員簽字并加蓋放行章的下貨紙和新下貨紙,新舊下貨紙除船名、航次、提單號外,其他項目需一致。放行后,未經海關許可,換裝運輸工具,海關將不予更改電子數據。
(十二)結匯方式、境內貨源地
提供: 報關單
(十三)運輸方式不予更改
注:原始單據,指貨物出口結關后,從統(tǒng)計部門調閱復印的單據,包括報關單打印聯(lián)、手填聯(lián)、發(fā)票、裝箱單、商檢通關單、出口許可證、配額等的復印件,上有青島海關單據復印專用章。
如貨物出口未結關,應從結關部門調閱報關原始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