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8
堅持要求R公司依約付款。1997年6月3日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公司澳大利亞有限公司對貨物進行了檢驗,認為的確存在質量問題,R公司遂向A公司寄發(fā)檢驗報告,并以防止進一步損失為由低價處理了該批貨物。隨后向A公司提出索賠。1998年2月,R公司向中國 國際貿易 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請仲裁,8月,仲裁庭開庭對本案進行審理,A公司從這筆業(yè)務中非但沒有得到任何貨款,還為此成為被申請人的位置,面臨R公司經濟賠償?shù)囊蟆?br /> 二、理論分析
我國的外貿代理制自從1991年國家外經貿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guī)定》以及1994年5月12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