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9
單據聽候處理或退回交單行,將無權宣稱單據與 信用證 條款不符。不排除這種情況:申請人拿到單據后立即提走貨物,但卻為了拖延付款時間而要求開證行對外拒付。而開證行考慮到與申請人的關系,便在不掌握單據的情況下對外拒付。這種做法有時會奏效,但萬一被發(fā)現,則開證行非但要對外支付本金加利息,而且信譽也會受到損失。
信譽是銀行最寶貴的財富,是銀行利益的根本。經營何種業(yè)務,維護信譽都會擺在ā首要位置。經營信用證結算業(yè)務也是如此。那么,在對不符點單據處理過程中,如何做才能真正維護銀行信譽呢?筆者認為,正確理解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