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9
其他條款或條件支出單據。托收方式的當事入主要有: 委托人(Principal)。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業(yè)務的客戶,通常為出口人。
托收行(Remitling Bank):又稱委托行,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托收業(yè)務的銀行,一般為出口地銀行。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除委托行以外參與辦理托收業(yè)務的任何銀行。一般為進口地銀行。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向付款人提示單據的銀行。它可以是代收行委托的與付款人有往來賬戶關系的銀行,也可以是代收行自己兼任。
付款人(Payer)。根據托收指示,履行付款義務,通常為進口人。
付款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