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22
、境外加工貿易項目涉及的外匯收、付及匯兌,按外匯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適當延長境外加工貿易項目設備、技術、零配件、原材料的出口收匯核銷期限。(具體政策參見《關于簡化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yè)務外匯管理的通知》)。
出口退稅 政策
對境外加工貿易項目下作為實物性投資的出境設備、器材、原材料及散件, 海關 憑外經貿部批準證書和合同副本驗收,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 出口退稅 政策。對其中二手設備按其提取折舊后的余額計算應退稅款,對新設備和原材料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所列明的進項稅額計算應退稅款。
?。ň唧w辦法通風《外經貿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