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23
合法、有效的 單證 也無法確定原生產廠商的,海關將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相應國家或地區(qū)中的其他公司適用的反傾銷保證金征收比率征收保證金。
三、有關加工貿易保稅進口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如何征收反傾銷保證金等方面的問題,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1年第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11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對于所征收的反傾銷保證金及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保證金的處理,海關總署將根據終裁結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